Tuesday, March 30, 2010

法律的世界

這學期是我的碩三下學期,照理來說我應該奮力地寫論文,但好巧不巧開學後在PTT上看到法政所楊君仁老師開設的「法律的世界」通識課程急徵課程助理 (TA),對(尤其是法律課程)教學素有熱情及興趣的我還是去應徵了,而後也順利應徵上了。

因為我大學唸法律系,在唸大學時其實根本沒上過「法律的世界」或「民主與法治」之類的通識課程;過去雖然也有教學經驗,但教的是轉學考的民法總則及刑法總則,學生則是以唸好法律、轉進理想中的法律系為目標,所以其實我只教過「專業法律」,而沒有教「通識法律」的經驗。不過起初我並沒有想那麼多,我只覺得教人唸法律某種程度是件快樂的事,加上當教學助理也有(微薄的XD)助學金可領,於是就接下了它。

而現在我才發現這並不是一件「我輕鬆教法律、同學快樂學法律」的事。

從開學到現在的幾堂課中,明顯感受到絕大多數的同學並不是因為對法律有興趣所以才來修的,而可能是基於必須得到畢業所需學分才來的,這樣的心態可能就要用另外一些作法了。

雖然想法上跟老師不一樣,但我認為讓上課變的有趣,會使更多同學願意參與課程的討論。當然這或許可能導致嘩眾取寵之弊,但至少,在老師給我們助教來授課、討論的這一個小時中,我想把它導向此種形式試試。

從我在課堂上安排的一些課堂報告或分組等等的作業程序中,我發現同學們其實還是有權利意識的,只是可能跟對象有關;如果對象是助教,畢竟也只是個大他們沒幾歲的研究生,想要爭取權利的聲音就敢冒出來,但如果對方是老師,可能就因為各方面的距離都比較遠,同學就比較不敢與老師對話。

我與另一位助教,法政所政府組的刁彥文同學,都是第一次帶通識的課輔;新手上路,不免有些作法不夠完備。後來有問了小兔去年是怎麼帶陳英鈐老師的課,才發現他們許多的做法都好的多(例如一開始就分好組、排好座位,點名就很輕鬆了),雖然現在我也來不及排座位了。

我認為其實通識中心能做的事就是,讓新舊的助教能夠傳承及交接(不論是以見面分享經驗或是留下文字紀錄的方式),這樣才可以避免試誤的時間耗廢不斷重演。當然,或許通識中心什麼事都沒有跟我們說明,是可以激發每個助教的不同的想像啦,但我在想,像我這麼認真的助教又有幾多?XD 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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